2014年5月的一天,中国西沙群岛附近,一座有43层楼高的“庞然大物”在浩瀚的南海上轰轰作响,声音传到了几海里外。
它就是正在南中国海进行油气资源开发作业的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号。从2012年5月9日开钻至今,它已经在南海海域度过了两个多年头。而今,它正成为全世界瞩目的焦点。
中国海事局于今年5月初就“海洋石油981”号的作业工作发布了航行警告,并公布了其所在的位置。越南外交部则认为,“海洋石油981”号的作业海区位于南海的越南“专属经济区”内。随后,越南船只开始干扰“海洋石油981”号作业,并要求其撤出作业区。
然而,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说,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在自己的海域开采油气资源正当又合法,中国不会因为越南船只的干扰而停止作业。
这一刻,“海洋石油981”号不再是一座普通的钻井平台,而是亿万中国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象征,代表了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信心和决心。
“海洋石油981”号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南中国海上的流动“国土”。
缘起 南海开发势在必行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不仅蕴藏着丰富的资源,还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战略地位,已成为世界主要沿海国家拓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空间的重要载体。许多国家把海洋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制定了海洋发展战略和支持政策。当前,随着陆地油气资源日益紧张以及世界能源供需矛盾加剧,国际能源形势正发生深刻变革,各国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争夺也空前激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在为我国发展海洋经济指明方向的同时,也为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带来了新机遇。
我国是个海洋大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其中,作为我国管辖海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袤的南海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据有关机构预计,整个南海盆地群石油地质资源量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天然气总地质资源量约为16万亿立方米,占我国油气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其中70%油气资源蕴藏于153.7万平方公里的深海区域。同时,我国也是能源进口大国,原油和天然气的进口量近年来持续增长。专家表示,未来几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油气资源的需求还将继续增长。要解决我国“缺油少气”的问题,大力开发南海油气资源显然势在必行。
事实上,对于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我国周边一些国家觊觎已久。其中,菲律宾是东南亚各国中最早对南海动手的。1976年,菲律宾对外进行南海油气勘探开发招标,吸引了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的石油公司前来投标。菲律宾勘探区块中的一部分,已进入我国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范围。据统计,菲律宾每年在南海开采石油约350万桶、天然气近3000万立方米,其中相当一部分应来自我国南沙海域。越南于1986年在南沙海域打出第一口出油探井,自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21世纪以来,越南更是不断抛出新区块,进行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全球招标,并利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未明确之处,其招标区块很少在自己的控制区,大多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非控制区,并多次染指我国南海海域油田。专家指出,无论从满足我国油气资源需求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高度出发,我国都应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的步伐。
征程 中国企业勇于亮剑
为加大我国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力度,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06年10月正式启动“海洋石油981”号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项目。2007年10月18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海洋石油981”号平台建造项目。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建造,“海洋石油981”号于2011年5月23日在上海正式命名交付。2012年5月9日,“海洋石油981”号在我国南海海域成功开钻。它的建成交付与开钻,填补了我国在深水钻井特大型装备项目上的空白,是我国船舶工业和海洋石油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深水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能力和大型海洋装备建造水平跨入世界先进行列,对于提升我国在周边海域资源开发的话语权、实现国家能源战略规划目标、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海洋石油981”号投资额为60亿元,是中海油深海开发装备中的“旗舰”,其设计、建造的关键技术攻关被列入“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863”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高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该平台堪称海工装备里的“航空母舰”,自重超过3.1万吨,甲板面积相当于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从船底到钻井架顶高137.8米,相当于43层楼的高度,电缆总长度超过900公里,最大作业水深3050米,最大钻井深度12000米,按照南中国海200年一遇的恶劣海况条件进行平台整体稳性和结构强度设计。为抗击海上飓风和避免各种复杂波流的影响,平台配置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DP3全动力定位系统,配置了一个半钻井系统和先进的卫星导航及定位系统,以确保其能全天候作业。
从2008年4月开工到命名交付,负责“海洋石油981”号总承包设计、采购、建造和完工调试任务的外高桥造船公司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打造团队、科学管理、技术攻关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最终使这一海工装备“航母”完美亮相,惊艳世人。该平台的成功建造,标志着外高桥造船公司成功完成了从海上储油装置建造商向深水钻井装备设计、采购建造和完工调试总承包商的角色转换,并向中国领先、世界一流海洋工程总承包商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如今,在浩瀚的南海,这一海工装备“航母”正如“巨人”般为中海油挺进深海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证明 西沙作业合理合法
5月2日,中国海事局发布了一则航行警告,宣布“海洋石油981”号在西沙海域指定区域作业,以在1海里为半径范围内,无关船只禁止驶入。5月4日,中国海事局将禁区半径扩大至3海里。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海洋石油981”号作业海区位于南海的越南“专属经济区”内。随后,大批越南船只围攻“海洋石油981”号,干扰其作业,并要求“海洋石油981”号撤出作业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作业的海域位于中国西沙群岛附近,距离中国中建岛仅17海里,距离越南海岸将近150海里。越方对中方企业在中国近海正当、合法的钻探活动进行干扰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大量历史证据表明,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最早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早在公元前2世纪,也就是汉代的时候,中国人就已经在南海航行,并且发现了西沙群岛。此后,中国人陆续来到西沙群岛进行开发、经营。有史料证明,中国唐宋时期就有中国人在西沙群岛从事捕捞活动,北宋海军当时已经巡航到了西沙群岛,这说明中国当时已经对西沙群岛实施了有效管辖。元代时著名天文学家郭守敬就在西沙群岛设立天文点,证明当时西沙群岛已经在中国的疆域内。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之前,越南方面一直公开和正式承认西沙群岛属于中国。1956年,越南外交部负责人对中国驻越南使馆临时代办明确表示西沙群岛属于中国。1958年,中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且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西沙群岛。中国政府作出上述宣布后第10天,时任越南总理范文同就照会周恩来总理,表示越南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尊重这项决定。长期以来,越方的官方文件、教科书、地图都明确表示西沙群岛属于中国。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从1975年后,越方背弃了以前的这些承诺,转而对西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越南外交部近期发表的言论再次证明,这个国家歪曲历史、否认事实,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其国际信用等级很低。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我国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的主力装备,“海洋石油981”号正在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发挥着“开路先锋”的作用。正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王宜林所说,大型深水装备是“流动的国土”,是大力推进海洋石油工业跨越发展的“战略利器”。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建造更多像“海洋石油981”号这样的“流动的国土”、“战略利器”,我国的海洋权益将得到更好的维护,实现海洋强国梦将不再久远。
本文转载自《中国船舶报》第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