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更新时间:2025年01月04日 18:44
盐商虽然手握垄断经营权,可以牟取暴利,但是朝廷和官府并不是白给他们这些好处,而是指着他们增加财政收入,因此,他们的负担也很沉重。按照道光年间的两江总督兼两淮盐政陶澍的说法:清朝初年,两淮盐区(行销的地方包括今天的河南、江苏、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六省)的正纲盐课银原有90余万两,加上其他杂款,也只有180余万两。但是到了乾隆年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400余万两银,是原额的好几倍。而到了嘉庆二十年(1815)之后,两淮盐区每年需要交纳的款项竟然达到800余万两之多。